由于市糖酒公司在破産後拖欠供水總公司污水處理費6764.50元(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該公司位于東門外二技校旁和長征路的兩塊早已轉售的地産水表遲遲不能過戶,供水總公司四、五年來還在催其交費。
根據該單位反映的情況,供水總公司分别于7月21日和27日與糖酒公司破産清算組負責水電的周科長聯系,向他傳宣、解釋辦理“過戶”的相關規定:辦理水表“過戶”必須結清陳欠水費及污水處理費,周科長表示理解。目前,該公司地産已由潤生房地産公司購買,并于2006年6月向供水總公司新報裝了水表,該單位原水表已于6月底消戶拆除,已不存在“過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