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表改造合同中注明的“五樓以上水壓不足,不負責”,屬于霸王條款,應當修改,做到同城同價”。
近期襄樊供水總公司就用戶提出的水壓方面的質疑,認真給予了解答:根據《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94規定,和結合襄樊市的實際情況,我市保證用戶的用水需求實際管網運行的平均壓力為0.24Mpa,按此折算相當于普通樓房五層樓的高度。另根據《襄樊市區供水用水管理暫行辦法》、《襄樊市區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用戶樓層過高或對水壓有特殊要求的,建議用戶到供水企業申報自設加壓和儲水設備,以便保障正常用水。本市雖然有針對城市高層建築二次加壓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的相關規定,但沒有法規依據由供水企業将其納入統一管理,二次供水發生的必要成本(電費、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人員工資等)無法另外加價,供水公司無法承擔和履行保障城市高層建築用水壓力的責任,因此,目前使用單位應對加壓設施進行日常性的檢查及維護,加壓設施運行、維護的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部分離城市供水主管網較近的住宅,5樓以上住戶認為不需要加壓也有水用,因而提出要求戶表改造。為了維護企業的責任、權益,襄樊供水總公司向用戶解釋清楚,在供用水合同中注明水壓問題,在用戶理解的基礎上,按自願的方式簽訂協議,進行戶表改造。
對于許多用戶存在的疑慮,襄樊供水總公司表示将加大《襄樊市區供水用水管理暫行辦法》、《襄樊市區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等法規的宣傳力度,争取用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