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确保執行新水價平穩有序
——宜城市區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新水價
根據宜城市物價局宜價字【2014】36号《關于調整宜城市城區供水價格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4年11月1日(10月25日起抄見水量)起,宜城市區執行新的供水價格标準。用水分類由原來的居民生活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及特種行業用水五類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及特種行業用水三類。調整後的水價标準為:居民生活用水1.3元/立方米(第一級水量),非居民生活用水1.55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3.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其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3,每戶每月用水量的第一級基數為25立方米,價格為1.30元/立方米;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5.1—33立方米,價格為1.95元/立方米;第三級水量基數為33.1立方米以上,價格為3.90元/立方米。
由于宜城市初次實行階梯水價,加之宜城市的實際情況給執行增加了很大的難度,為了确保此次新水價順利執行到位,公司多次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實施辦法,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
一、認真摸底調查,做好宣傳工作
1、由分管領導帶隊和部門負責人一起走訪用戶做好新水價宣傳解釋工作。
2、由抄表人員到各小區、單位張貼、發放《關于執行新的城市供水價格的說明》、《溫馨提示》、《關于調整宜城市城區供水價格的通知》等相關材料共計一萬多份。
3、要求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新水價政策,做好接待咨詢與解釋工作。
二、和用戶共同抄用水量,避免産生因水價調整造成的糾紛
1、從
2、根據新水價标準完善收費程序。
三、合理劃分用水比例,提高水費“含金量”
嚴格按照《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确定用水性質,合理劃分用水比例。抄收人員按片包幹,上門溝通,取得用戶的認可。
四、積極宣傳戶表改造政策,推進“一戶一表”工作
由于曆史原因,很多用戶都沒有分表到戶,有些用戶為了節約改造費用,要求不進行戶表改造,交納水費時按戶數平攤計算,特别是執行階梯水價後更容易産生糾紛。針對這些情況,工作人員進行耐心細緻的宣傳,列舉了很多沒有分表到戶造成水費糾紛的例子,使用戶對戶改政策和戶改效果有了深入的了解。通過宣傳動員,現在已有多家用水單位和集體用戶主動來公司申請戶表改造,為公司争取了報裝業務和工程收入。
通過公司認真的籌備安排,目前新水價實施工作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