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國資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部署,8月18日上午,集團公司黨委中心組在襄陽中環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專題研讨會。本次研讨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以“講規矩、有紀律”,恪守黨紀黨規,強化思想自覺為主題,重點學習讨論如何保持共産黨員的優良作風和高尚品德,在黨規黨紀和企業規章制度面前知敬畏守規矩,不斷提升思想自覺和行為規範。黨委書記甄先強主持研讨會,集團公司黨委全體委員參加了研讨交流,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漢香,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麗麗,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劉豔三位同志先後做了主題發言。三位領導緊緊圍繞公司改革發展形勢和黨建工作現狀,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實際,認真談了認識和體會。
甄書記在聽了3位高管的發言後,進行了點評,并談了自己的學習體會,他要求全體班子成員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升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升思想自覺和行為規範,同時認真做好“講道德、有品行”主題研讨的準備。他還圍繞黨費收繳專項清查工作;“全面從嚴治黨向企業内部延伸”專項巡查工作;黨委及董事會換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重點對“兩學一做”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深化思想引領,堅決防止厭倦懈怠情緒。集團各公司黨組織要堅持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為今年黨建工作的龍頭任務、助推發展的緊迫任務、履職盡責的首要任務,切實抓嚴抓實抓出成效。一是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确保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二是要嚴肅黨内政治生活。“嚴肅黨内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黨要管黨,首先要從黨内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内政治生活嚴起”。嚴肅黨内政治生活是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公司黨組織要加強和規範黨内政治生活,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三是要落實基本載體。“支部主題黨日”是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基本載體,也是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探索。集團各公司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關于在公司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把“支部主題黨日”全面深入開展起來、嚴肅規範堅持下去,促進黨員教育管理抓在日常、嚴在經常、落實在平常。
二要深化問題導向,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各公司黨組織要按照“四整四強化”的工作要求,認真整改查擺出來的問題。一是要在建立“查擺問題清單”的基礎上,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切實抓好整改落實。近期,集團公司黨委将重點檢查督導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二是要實行銷号管理。建立“整改項目清單”、“落實結果清單”,對尚未完成的整改落實任務,要逐項跟蹤推進,列出進一步深化整改的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加強對整改落實工作的督辦,嚴把整改落實任務銷号标準,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大對“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中查擺問題的解決力度,并在下次黨日活動中報賬銷号。三是要深化專項治理。認真落實上級要求,嚴格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清查。繼續深入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黨代會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未給予相應處理排查清理、黨員信教問題、基層黨組織未按期換屆問題等專項治理。
三要深化分類指導,堅決防止“上下一般粗”。一是要抓住關鍵對象。針對普通黨員和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的不同特點,在學習内容、學習方式、做合格黨員方面分别提出要求。要抓住黨組織這個“一線指揮部”,抓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推動領導幹部特别是“一把手”以普通黨員身份學在前、做在前、示範在前。二是要抓實精準施策。區分不同類型黨組織,明确學習教育的目标要求、重點内容、組織方式,做到具體化、精準化、差别化。要緊盯流動黨員、年老體弱黨員等群體,提出有針對性的指導措施,開展精準施教。三是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深入學習李保國、王光國、羅官章、魏登殿、沈因洛等同志的先進事迹。
四要深化務求實效,堅決防止責任壓力層層遞減。各基層黨支部要把抓好以“專題學習讨論、專題黨課、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項問題整改和‘支部主題黨日’”為主要内容的“四專一黨日”規定動作作為一條紅線,在經常性教育上求實效,在解決問題上求實效,在責任落實上求實效,在推動工作上求實效。一是要強化責任落實。集團各公司黨組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推動,層層傳導壓力,從嚴從實抓好學習教育。集團公司黨委成員除參加黨委集中學習和專題讨論外,還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支部主題黨日”,帶頭學、帶頭做,為其他黨員作表率、樹标杆。二是要強化督促檢查。要高标準嚴要求搞好督導,沉到一線、走進黨員,層層傳導壓力,采取明察暗訪、随機抽查、現場查看等方式,盡可能直接了解支部組織開展學習教育的情況,了解黨員實際參與的情況,聽取黨員群衆的意見,在一線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推動落實。公司辦公室要盡快拟出督查方案,力争在9月5日前完成本階段的督查工作。三是強化問責追責。對各公司學習教育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一些整改敷衍應付、搞形式走過場的基層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加強問責追責;出現嚴重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