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作風建設年監督問責工作方案》 的通知
集團公司所屬各參股公司、子公司黨組織及機關各部室:
現将集團公司《作風建設年監督問責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襄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7年3月13日
襄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作風建設年監督問責工作方案
2017年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化之年,是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的起步年。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為強化監督問責,有效推進作風建設,結合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全市作風建設年動員大會精神,大力整治“為官不為、為官慢為、為官亂為”,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治懶、治庸、治推、治慢、治浮”的目标任務,結合公司工作職能和幹部隊伍實際情況,通過開展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問責,進一步促進廣大幹部轉作風、重規範、強服務、提效能,解決幹部隊伍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密切黨同人民群衆之間的血肉聯系,更廣泛更有效地調動幹部隊伍積極性,推動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為做強做優做大水務集團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對象
集團公司所屬各參股公司、子公司、本部機關各部室及所屬人員。
三、工作任務
(一)緊盯落實主體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
1、緊盯對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重大部署落實不力,政令不暢,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
2、緊盯“曬清單、明責任、促踐諾”活動開展不力,領導班子工作責任清單不明晰,領導幹部個人工作項目清單和服務承諾不具體,群衆評議度過低的問題。
3、緊盯市民問政中承諾整改的問題,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群衆不滿意、損害黨委、政府形象的問題。
4、緊盯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履行作風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以緻發生嚴重“四風”問題和腐敗問題或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問題。
(二)緊盯工作紀律方面的問題
5、緊盯群衆觀念淡薄、調查研究不深入、情況掌握不詳實,緻使決策失誤的問題。
6、緊盯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方法簡單、敷衍應對導緻工作失誤的問題。
7、緊盯辦事拖拉,不按法定時間或工作規程要求辦理,導緻工作延誤的問題。
8、緊盯工作責任心不強,遇到問題和矛盾繞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責,辦事效率低下的問題。
9、緊盯侵害群衆合法權益、幹擾公司正常生産、吃拿卡要等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
10、緊盯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網上購物、玩遊戲、看電影,長期在職不在崗,無故遲到早退、随意離崗的問題。
11、緊盯參會人員無故遲到、早退;在會場内吸煙,來回走動,交頭接耳“開小會”;接聽、撥打和擺弄手機,打瞌睡等會風不正會紀松散問題。
12、緊盯規範辦文辦會辦事,控制文件數量、篇幅,壓縮不必要的發文。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效率,采取合并等措施,切實減少各類會議。
(三)緊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
13、緊盯使用公款或集體資金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奢侈浪費問題。
14、緊盯以各種節日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福利,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
15、緊盯大操大辦婚禮、葬禮、搬遷、升學、參軍、子女滿月、老人過壽等婚喪喜慶事宜的。
16、緊盯不按有關規定進行公務接待或超标準進行公務接待,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未按規定将接待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支,以及其他違反有關公務接待規定的。
17、緊盯假借開會、研讨、培訓或考察之名進行公款旅遊;借外出公務活動之機安排與公務無關的考察路線,變相進行公款旅遊等問題。
18、緊盯借公務活動之名公車私用;借開會、培訓、執法檢查之機使用公車順道前往風景區遊玩。
(四)緊盯發生在群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9、緊盯在企業重組改制、投資并購、産權轉讓、招标投标、物資采購、資金撥付等過程中是否有侵吞國有資産、以權謀私的問題。
20、緊盯有關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法問題。尤其是在專項資金撥付、使用、分配環節中,違規操作、貪污、挪用、侵占,以及假公濟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3月)
召開集團公司作風建設年工作會議,對作風建設年監督問責工作進行宣傳部署,督促各公司制定活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各種形式,讓幹部職工了解掌握活動的部署要求,認真領會市委和市紀委關于作風建設的有關精神。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8月)
通過行業監管、群衆評議、信訪投訴、媒體監督等渠道,廣泛征求和虛心聽取職工群衆,特别是供水用戶對本單位及個人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排查本單位及個人存在的各種不良作風問題。結合工作職能,各公司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剖析根源,制定具體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切實整改到位。
(三)監督問責階段(7月-11月)
上級主管部門作風建設監督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将以明察暗訪,接受投訴、舉報,開展專項巡查的方式進行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查實的問題,實施“挂銷号制度”,對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幹部,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通過現場糾正,以及下發整改通知書、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等方式,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需要進行問責的,按照《問責條例》進行。對問題反映較多的單位,要對其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黨員幹部,按幹部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機構或相關部門綜合運用廉政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糾錯等組織處理手段和紀律處分等方式進行處理。對主動認識錯誤并及時糾正錯誤、挽回損失的,可視情節從輕或減輕處理;對故意隐瞞事實或隐匿證據,幹擾阻礙監督檢查的,從重處理。
(四)鞏固提高階段(2017年12月- 2018年1月)
各公司對本單位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從主要現象、表現形式、重點領域、主要環節上認真梳理影響發展環境的作風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從内外環境、幹部思想觀念、體制機制上深入分析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從整治措施和實際成效上總結和把握加強作風建設的内在規律和有效途徑。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工作制度,實行工作台賬管理,建立銷号制度,規範“挂牌上崗”和“離崗告知”制度,公開辦事流程,實行一次性告知和一次性辦結制度,推動作風建設常态化、長效化。對本單位領導幹部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日常監管和綜合評估,對發現的問題認真調查處理,對不當行為進行糾錯、預警,責令整改并建立健全情況通報制度。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确保活動真正落實到位,集團公司成立作風建設監督問責領導小組,紀委書記焦為民任組長,公司各級紀檢委員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辦公室。各公司要高度重視,把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确定1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安排1名管理人員兼任聯絡員,及時上報活動情況。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公司要把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與推進本單位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帶頭抓好深化措施的落實。黨組織書記要嚴格履行抓作風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把責任扛在肩上、任務抓在手上。各單位每月至少上報1條工作信息,及時反映工作動态,總結經驗做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态。
(三)強化結果運用。建立通報曝光制度,對作風建設情況和違反作風建設規定典型問題,采取内部通報、公開曝光等形式及時進行通報。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和問題處理結果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考核、績效考評、綜合考核的評價内容,作為黨員幹部評先評優、選拔任用、廉政審查和所在單位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